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行业自律公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秩序,强化行业自律,推动全省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,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,结合本省行业实际,特制定本公约。
第二条 本公约是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的基本制度,适用于本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,鼓励在本省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。
第三条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恪守“服务会员、规范行为、促进行业、奉献社会”的宗旨,自觉接受相关政府部门及党建领导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。
第二章 行为准则
第四条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恪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诚信准则,自觉维护行业声誉和市场秩序,塑造“诚信为本、质量为先、社会信赖”的行业形象。
第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,全面贯彻产业政策,主动配合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,将合规经营要求融入企业治理全过程。
第六条 恪守行业规范,接受行业自律管理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第七条 坚持守法经营,公平竞争,依法依规参与工程建设活动。严禁围标串标、资质挂靠、违法转包、违法分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,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。
第八条 维护行业整体利益,加强同业交流与合作,倡导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,共同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第九条 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,培育诚信文化,履行社会责任,杜绝失信行为,构建以信用为基础、以责任为导向的行业发展理念。
第十条 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,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建设标准组织施工,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管控,认真执行竣工验收制度,确保工程质量。
第十一条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,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。
第十二条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,鼓励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,反对窃取商业秘密、侵犯他人技术成果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第十三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、节能减排要求,积极推广智能建造和绿色建造,推动工程建设产业转型升级。
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公约的会员,协会视情节轻重,给予书面劝诫、行业通报批评、公开不良信息等处理;对严重违反本公约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会员,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第三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本公约由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组织制定,经会员大会(或理事会)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第十六条 本公约由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七条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行业自律公约》(2019年7月发布)同时废止。
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
2025年12月20日